问题 |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法院能强行判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配偶中的某一方坚决反对离婚,若另一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有力地证实婚姻关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的话,那么法院仍旧有权难以避免地做出强制性的离婚判决。
这些可能的情形包括了严重的重婚行为、一再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无节制的赌博恶行以及因为不可调和的情感矛盾而导致的持续性分居长达两年及以上等等。 法院在评估并判断这些特殊情况时,其关键所在就是要搞清楚这对夫妇之间的感情纠葛到底到了怎样一种无法修复的地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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