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想离婚怎么起诉男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欲对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其首要步骤应是着手撰写具有明确指向性的起诉书,详列男女双方之基础信息以及离婚事宜的诉求、财产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诸项关键议题。
随后,原告需将撰写完成的起诉状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送达至被告居住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例如可用于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程度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 在法院正式接收原告递交的所有申请资料并予以立案之后,便会为案件排期并组织公开审判。 倘若男方拒绝同意离婚请求且女方能够提供充足之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已然破裂,那么法院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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