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孕妇孕期内,若男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通常情况下审理法院将予以驳回处理,以体现对处在特殊生理期的女性享有权益的保护措施之严格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在孕妇尚未生育子女时、或者在其分娩完成后一年内到胎儿出生终结的时间内,以及甚至包括了孕妇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时间段,男方都被明令禁止提出离婚申请,除非经审理法院认定确实存在适宜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确凿事由并给予准许。 此等法律条款的制定,旨在确保处于特殊生理阶段的女性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和关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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