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相对方并未认同离婚的决定,阁下可考虑将争议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以寻求解除婚约。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 举例来说,若存在家庭暴力、重婚行为、或者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法院往往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若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实感情已经破裂,那么首次提出的离婚申请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但是,如果在这期间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那么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通常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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