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离婚的申请,必须提交能够有效证明夫妻确实处于长期分居状态的相关证据材料。
以下是可能适用的五项具体示例: 1.一方在外部居住所租赁的房屋的租赁合同; 2.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形式的分居协议; 3.社区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文件; 4.双方之间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明确反映出双方感情不合并因此而分居的往来通信记录; 5.证人证言,但该证人应与双方均无任何利益冲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如欲提出离婚请求,可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依法准许离婚。 以下为可能导致离婚的五种法定情形: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以上;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则有权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应依法准许离婚。 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继续分居满一年,在此期间,若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则法院亦应依法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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