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特定情况下并不尽然如此。
实际上,您还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区进行。 据了解,在协议离婚的环节中,双方任意一方可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若涉及起诉离婚事项,则须向被告一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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