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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方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欲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首要之务即需携带有婚姻状况证明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以及详尽的起诉展开本及其副本前往被告的居住地址所在地区域的审判机构,向其发起离婚诉讼。
若是被告的住址与其主要的生活区域并不处在同一个地方,此时就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主要生活在该区域的法院指定为案件的审判机关。
经过法院的审批程序并调解失败之后,若审理过程中发现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可挽回的破裂,那么此法庭将作出裁判,正式批准离婚的申请。
在司法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被视为夫妻之间的情感无法挽救的证明: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重婚行为或与第三者长期非法同居的情况;
(二)在婚姻关系内,夫妻任何一方存在故意施行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无辜配偶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
(三)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存在频繁斗殴、吸食毒品或淫秽物品等道德败坏且屡次反省却未能改正的行为;
(四)由于情感不和谐而导致的实际分居状态持续两年以上;
(五)其他一切不利于维护夫妻感情的异常现象和状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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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1: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