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有哪些补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办理离婚手续之际,若存在下述情况,其中一方可申请法院获得经济补偿:
即承担了过多的抚养子女责任、照顾年长者以及协助另一半完成工作等义务的一方,或者是在没有明显过失的情况下遭受了侵权行为。 首要的是,当一个配偶为抚育子女、照看年长者以及协助另一半履行职责等方面承担了过多的义务时,在他们决定离婚时,便有权要求另一半对其作出经济上的补偿,而另一方也应该毫不犹豫地予以满足。 关于具体的补偿措施和金额,双方可通过协商自主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及裁决。 再者,有如下五种情形的离婚诉讼中,无过错的当事人都享有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或物质损失赔偿的权利: (一)重婚; (二)与第三人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包括同居); (三)施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以及(五)具有其他严重道德品质问题的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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