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结婚是否需要提供离婚协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次婚姻登记的事项,总体上来说并不强制需要提供此前的离婚协议书。
然而在不同的地方性法规中,可能会对此有所区别和规定。 接下来我们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对于之前的婚姻关系为协议离婚的情况,理论上需提供离婚证书作为相关证据以示离婚明确有效。 而若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务必向有关部门提交已获得认可的离婚判定文书或离婚调解书。 对于存在诸如第三方干预导致的离婚情况,您需要准备好在具体事实、公正的证人和相关的音像资料等方面的有力证据进行佐证。 同时,若存在身体残疾或患有精神疾病的状况,应提供相应的医疗诊断报告或者权威鉴定书; 倘若是由于沉迷于赌博、毒品等不良习惯或受到长期监禁刑罚,则需提供来自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材料。 在界定夫妻分居状态时,不仅要提供具体的分居时间及理由,还需包括分居协议等关键证明档。 对于曾提出过离婚申请并获得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之人,这些都是必备的档。 此外,若双方家庭曾发生过剧烈的冲突事件,也请提供相关的警方出警记录予以实证。 倘若你希望对方承担精神损失费责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证明其存在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对家庭成员施加暴行、虐待或遗弃等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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