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后还能否协议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阶段正处于离婚诉讼阶段的夫妇,实际上仍可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纷争。
然而,他们需先行前往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只要双方能达成共识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就能够顺利解除婚姻关系了。 以下是相关的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 1.申请撤诉: 即原告在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后,直至做出最终判决之前,均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请求。 申请撤诉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原告、上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同样有权提出撤诉申请; 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亦可提出撤诉申请。 但是,该第三方的撤诉申请并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本诉的正常进行。 (2)撤诉必须出于原告本人的真实意愿。 申请撤诉是原告对自身实体权益和诉讼权利的自主处置,除非原告有明确的表达意愿,否则任何人不得强制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诱导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布判决之前; 申请撤诉的主体必须具备申请撤诉的资格; 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 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若申请符合条件,则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至此结束; 若申请不符合条件,则裁定驳回申请,案件将继续审理。 无论是否批准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通知当事人。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的明确规定,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与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且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将作为另一个案件的原告,原案原告、被告将作为另一个案件的被告,诉讼将另行进行。 对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予撤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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