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遗失后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其中一方不慎遗失了原本的结婚证书,仍可办理离婚手续。
在此情况下,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可依据另一方保管的结婚证书予以办理离婚登记,而当事人亦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及身份证件,前往当初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应政府部门或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地所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补办结婚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作为中国大陆地区公民的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各项必要文件与证明材料: 首先是本人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 其次是尚未遗失的那一份结婚证; 最后是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并同意接受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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