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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办理涉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之请求,然而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民事法庭的详尽审理与深入调查分析之后,确信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然破裂并且无法通过调解进行修复,以及双方之间已无可能恢复良好的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应准许判决离婚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若该次审判判定双方不具备离婚条件,并且双方已经处于分居状态长达一年以上,其中一方持续坚持要求离婚并提出申请的话,那么此类案件中应当依法准许判决离婚。
若在婚姻生活中存在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情况,而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那么在此情形下所引发的离婚诉讼将具备合法性可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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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