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三年后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过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欲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交如下必备证件资料:
1.本人合法持有且在有效期内之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其他证实其身份权属使用的证明资料,以及起诉书、婚姻关系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夫妻感情关系已严重破裂的证据、关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证据及资料、家庭财产情况的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当事人及其配偶在经济上所处状态的证据及资料,同时还须提供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应证据等各项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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