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是提出申请阶段,当事人打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申请; 接下来是审核阶段,婚姻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者提供的各项证件及证明文件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查,同时还会进行相关询问; 最后是登记发证环节,对于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会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而关于提起诉讼的离婚手续则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撰写起诉状,明确相关诉讼事项和法律依据; 2.做好诉讼中可能用到的各种证据的准备工作; 3.将起诉状和收集好的证据递交给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机构; 4.在收到法院的确认后,需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段内进行开庭审理; 5.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并确认审理资格后将会分配审理日期并向各方发出传票; 6.正式开庭前,双方都可自行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为诉讼,但通常情况下都会要求离婚当事人亲临现场,若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席须提前向法庭提交书面说明; 7.在经过法庭审理并依申诉方提交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等情况来判断是否批准离婚、如何划分财产权属、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妥善处理等等做出裁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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