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签字,法院会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签署文件并非离婚的唯一或必要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法院有权依法判定离婚事宜: 首先,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非法同居行为; 其次,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再次,沉湎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再者,因情感隔阂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 最后,其他任何能破坏夫妻间感情纽带并导致关系破裂的特别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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