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应该如何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起草精炼且言简意赅的起诉状;
2.精心备齐所有诉讼所需的关键证据; 3.向具备合法管辖权的相关地区法院庄重地递交起诉状及蕴含重要信息的证据; 4.法院将会严谨而谨慎地确定是否受理此项诉讼; 5.如若法院选择接受此起离婚诉讼案件,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安全无误地送达给被告一方; 6.法院将会商定一个合理且合适的开庭时间,并且亲切地为双方各寄送一张包含开庭信息的传票; 7.开庭之日: 双方均可以委派律师或其他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士代为诉讼,但原则上,离婚当事人仍须亲自出席庭审现场。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临,则必须向法庭正式提交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声明; 8.最后,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提交的关键证据,法院会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包括关于是否批准离婚,以及财产如何分配,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等等重要事项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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