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单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展开正式的离婚流程之前,首先我们需要准备的是两份书面的离婚诉讼申请书以及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合法凭证——结婚证原件,如若出现原件遗失的情况,请前往所在城市的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婚姻关系证明以备使用。
其次,为了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原告需递交其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原稿及其复印件作为身份核实的依据。 同时,关于案中涉及的子女事宜,还需要出示他们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供法官参考。 如果在财产分配问题上双方之间存在分歧,那么就请再提供一份详细的共同财产清单以便审理过程中能够准确确认财产权属。 需注意的是,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则规定下,离婚诉讼属于一般的地域性法定管辖范围内,因此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务必将诉讼状提交至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若是被告人的常住地址与其户籍所在地存在差异,则需转向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在整个诉讼过程开始前,所必需的诉讼材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原告主张的诉讼状; 2.原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最为直接体现夫妻关系存在与否的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包含所有家庭成员信息的户口簿(有未成年子女者); 5.关于存在子辈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出生证明等; 6.以及为实际理由提供的各类证据(由原告依照诉讼请求递交,而被告则应依据反驳意见提供相应的回应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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