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正式提起离婚诉讼的详细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是立案起诉阶段,这也是离婚诉讼的第一步。 在此过程中,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详细阐述其主张的解除与被告婚姻关系的诉求。 在向法院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原告还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其次,进入审理阶段。 此阶段包括了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和调查的全部过程。 负责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各方面证据来判断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不足以成立或者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则可能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紧接着就是判决阶段。 这个环节的核心在于人民法院的最终决定性裁决,根据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事实和证据,法庭会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实行公开宣判制度。 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通常会要求在10天之内送达判决书给原、被告双方; 而对于定期宣判的案件,则需要在宣判之后立即发出正式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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