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能否再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判定不准许离婚之后,如若双方选择继续分居长达一年之久,并不意味着必然可以达成成功离婚的结局,缘由在于婚姻作为特殊关系,仅当经由法院审慎判断判定为感情破裂时,方有可能批准离婚。
换言之,成败与否,全看法院致命性的一锤是否宣告感情崩溃。 不过,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法院作出不准离婚决定后,双方仍然坚持分居且达到一年的时间节点,在再次发起离婚诉讼之际,法院理应作出离婚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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