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能否成功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程序离婚时,阶段性的驳回并不意味着终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裁判:首先,双方婚姻关系断裂,调解乏力。
可识别为感情裂痕的具体情况如下:(一)行为人已经缔结婚姻或与他人确立同居关系;
(二)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或对家庭成员施以虐待、遗弃行为;
(三)行为人存在长期、频繁的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活动且屡教不改;
(四)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别居住超过两年时间;
以及(五)其他能够导致夫妇感情彻底破裂的条件。
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那么该请求无疑应得到批准。
然而,如果在首次申请离婚时,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离婚程度,那么他们必须要在分居一年后,才能再次向法庭申请离婚,这也应该得到法官的允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1 4: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