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哺乳期,男方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遭遇极端情形外,通常情况下女方在哺乳期中男方无权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期间,对于女方而言,应该视为怀孕期,分娩之后的一年或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无权向法庭递交离婚申请; 然而,若为女方提出离婚请求或是经由法官裁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申诉,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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