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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实现在离婚过程中没有冷静期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诉讼离婚中,当事人双方享有自主选择权。
如选择通过协议离婚解决纷争,则应遵守现行规定,即给予30天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倘若纠纷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便将准许解除婚姻关系。
2.当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意味着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将立刻解除,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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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7: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