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本传真件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户口本的传真版本并不具备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法律效力。在正式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时,必须提供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例如,如果出现户口簿遗失需申请补发的情况,则可提交有效的户籍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然而,户口簿的传真版或复印件均不能作为合法的证明文件来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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