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女方什么活也不干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妻子未能尽到家务职责,是有权启动离婚程序的。
然而,法院并不必然作出离婚的判定。当夫妻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时,相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工作,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应当 首先展开调解程序;倘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法奏效的话,则应准许离婚。以下情况均属于调解无效,应当准许离婚的范畴: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发起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若双方又分居长达一年时间,在此期间,若任何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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