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见面怎么快速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项方面,无论采取协议方式或诉诸法庭进行判决,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参与其中。
若决定通过诉诸法庭进行审判离婚,即便聘请了律师代理案件,也仍需亲身出席法庭审讯。 关于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大致如下所示: 首先由一方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随后法院将对这起案件予以接受并安排相关程序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有机会阐述各自观点,举证支持。 有时,法庭亦可能尝试调解以期奇迹发生,让原本破裂的婚姻得到挽回。 但如若调解无效,法院便会依据法律原则对争议内容做出相应裁决,涵盖涉案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待判决生效之后,夫妻间的法律关系也将正式宣告终止。 因此在此提醒广大公众: 处理离婚事宜应审慎而为,务必深思熟虑后再行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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