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正式提出离婚程序的主要环节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原告方需自行准备好相关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书面形式的诉讼请求(即所谓的"起诉状"),并须按法律规定的分支机构提交申请,以确保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其次,在法院接受申请后即启动调解阶段,这是由法律机构通过合法途径代表各方进行沟通的过程。 如果能在这个阶段达成和解共识,那么将由法院据此撰写调解协议并予以确认。 然而,若调解无法实现,则进入庭审环节。 在此之后,若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会作出判决,其中可能涉及到是否允许离婚的问题。 为顺利完成整个过程,当事人除了上述基本文件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详细描述离婚诉求的起诉状; 2.用以证实婚姻状况的结婚证件原始件; 3.原告方的户籍身份证或居住凭证原件及其副本; 4.孩子出世证或户口簿; 5.涉及共同财产需要法院做出处理决定的,需提交详尽的夫妻财产清单。 必须明确指出,尽管诉讼离婚通常是在双方未能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的情形下发生的,但并不意味着通过这种方式就能够立即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其间也是要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来衡量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这样一个事实,然后审理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做出是否命令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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