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针对离婚问题,有着两种法定途径供选择,即达成协议的离婚和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诉讼离婚。
然而,从网络渠道上无法直接申请启动离婚程序。 对于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的离婚过程而言,首要条件便是需要提供明确的合法证据以及相关的申请资料,以便法院能够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立案并妥善处理。 值得强调的是,除非可以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否则法庭极少会做出离婚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民事起诉状(又称为离婚起诉状),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结婚证书,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文件以及户口本;如果申请人并非首次提出离婚诉讼,则还需附带之前法庭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另外,如果申请人能举证对方存在过失行为,则有权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特别是在女方孕期、产后一年哺乳期结束前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性是不能提出离婚诉求的。 而当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的情况下,即使在此期限内,男方也是同样享有提起离婚的权利。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倘若离婚案件的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则法院收取50元的基本费用;但若是涉及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则法院将额外征收诉讼费的1%作为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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