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判决书怎么领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法院审判后的离婚案件,法院会仅向当事人提供离婚判决书而非离婚证书。
在此情况下,各位离婚当事人只需凭借着这份离婚判决书便可直接进行新一轮的婚姻登记,毫无阻碍地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在我们所接触的众多离婚形式中,大致上包括了两种主要类型: 第一种便是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协议离婚;第二种则是由于无法顺利达成协议,最终不得不诉诸于法院的诉讼离婚。 首先,协议离婚由地方民政部门为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以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确凿凭证。 然而,如果您选择的是通过法院判决或是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此时法院将依据法院法规递交给您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时,《离婚证》的发放工作也将停止。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离婚证》还是法院所颁布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它们都仅仅体现了夫妻关系的存续或者解除状态。 也就是说,凭着这些文件附件,您就可以顺利进行重新结婚相关的操作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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