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还要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用。如果在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属于事实婚姻的话,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没有结婚手续。
在我国,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两人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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