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离婚后在复婚时必须由单位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需要。
律师解析:
复婚不需要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复婚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 (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 (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