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产证的车库产权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没有产证的车库产权归国家或业主,其一般是人防车库或地面公摊车库。
人防车库,指人防工程所改建成的地下停车位,其属于国家人防部;地面公摊车库,指占用业主共有财产作为停放汽车的车位,其属于小区所有业主,是小区固有配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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