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房产官司打赢后如何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若是其中一方未能依照判决内容履行其所应负担的责任,那么另外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期间,申请人有权利请求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待拍卖顺利完成之后,所有收益将由相关继承人共同分享并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如果法院的裁定明确且无误地确定了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那么当事人便可以根据这份裁定书直接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无需再次经历复杂的拍卖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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