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院子开发商跑路业主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被告方,对于受到侵害的权益,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您可尝试自行与相关业主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并组织维权行动;其次,您也可以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途径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以期弥补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最后,若以上两种方法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还可以着手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撰写详细的起诉状,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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