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没有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首先,如果在购房协议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您遗失了购房合同,那么只需要依法终止并否决已签署的剩余部分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即可。其次,若在完成预售登记之后,且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前,您不幸遗失了购房合同,则必须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并且在声明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期限届满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合同,最后再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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