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如何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幸遗失,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第一种情况是尚未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有权力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在双方达成共识并充分考虑权益关系的前提下,重新签署或复印一份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对于已经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况,购房者则需要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请求调阅相关档案资料,从而获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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