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违约怎样拿回定金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违约之后,购房定金能否退还,需依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首先,若在诉讼之前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份房屋认购书便归于无效范畴,定金理当予以退还;其次,倘若买方未能依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签约,即属于买方违约情形,定金不予退还;而当卖方在认购书规定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以致未能实现正式签约之目的,则构成卖方违约,此时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再者,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定金在买方履行合约义务后,可以充抵相应的楼款或予以收回;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原则;最后,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是因为对于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此外,若在正式签约之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所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进而导致签约未能顺利完成,这种情况也被视为违约,若为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反之,若为卖方违约,则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