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能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是双方通过协商和有效的沟通达成共识从而解除相应的合同;其次,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好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设定明确的解除条件,当解除条件成立且达到触发条件时,便可向另一方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待该通知抵达对方手中之时,房屋买卖合同即告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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