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商品房延期没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之后,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履行房屋交付义务,买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催告,并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买方也可以据此要求卖方支付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额外租赁费用作为赔偿。假如,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催促交付房屋通知函件后三个月内仍无法如期交付房屋,那么买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申请解除购房合约,并请求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且卖方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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