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多久可以索赔房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产所涉及到的违约金问题,早在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之中便已经有了明确的约定。而关于违约金的最终总额,主要是出于甲乙双方事先经过详细商议与协定后产生的决定。值得引起重视的一点是,如果未能按照预先设定的日期交付房产,那么相应的补偿金额将会从逾期交付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并且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会在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之间进行浮动。根据逾期的具体时长,我们将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深入探讨:首先是逾期未满60天的情况,此时责任方,也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每天按照已经支付给购房者的房价款的千分之三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其次是逾期达到或超过60天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购房者有权选择是否撤销购买房屋的意愿,也就是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一旦合同被正式解除,开发商就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经缴纳的房款,同时对于逾期60日以上的违约金问题,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购房者也可以选择继续坚守原有合同条款。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违约赔偿责任,即每日按照房款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标准支付违约金,以此来表达对于未能按期交付房产的深深歉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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