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邻权纠纷可以告开发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在合法建筑之间因为相邻关系而产生矛盾与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请求依法审理和裁判,从而有效地解决这起涉及到相邻关系的纠纷。具体而言,此条法律条款规定如下:“当物权遭受侵害的时候,作为权利人的你有权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多种途径来寻求解决之道”(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同时,《民法典》还明确指出了处理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该本着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团结互助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此外,该法典还规定,对于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如果法律、法规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则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若法律、法规尚未对此作出规定,那么可以参照当地的习惯做法进行处理(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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