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买房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案中,涉及方常以双方持有的房屋为夫妻共有的理由,请求依照这一模式进行最终的分割。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婚前或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共同建设的房产,以及在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设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由当地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该依法给予充分的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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