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怎么出现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一房多卖"实质上指的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开发商或其他出售方在购房合同签署后,再将同一套房屋出售予第三方的违约行为。由于此类行为显然带有欺诈性质,故购买者有权撤销原有的购房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在此基础上,购买者还可进一步要求开发商或其他出售方承担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这部分违约金的数额上限,应设定为购买者此前已向开发商或其他出售方支付的购房总价款的两倍。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