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上的面积是建筑面积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核算方法,目前市场上存在着三种常见的计算形式。
首先是以单位为单位进行定价,其次则是根据建筑物整体的建筑面积进行定价,最后就是依据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衡量与评估。 然而,实践中我们发现,采用套内面积作为计量标准的情况相对较少,而更多地倾向于建筑面积,这主要是基于将房屋面积划分为外围线条的计算原则。常规而言,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套内销售面积以及分摊的公共区域面积的总和。对于购房者来说,最具有实际意义的便是套内的实际使用面积,因为这部分面积才是真正可以被购房者实际利用的。因此,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务必要明确注明套内的建筑面积及公共区域的分摊面积。在购买房产时,购房者往往会非常关注面积问题,因此必须在合同中清晰无误地标明自身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及公共区域的分摊面积,从而有效规避因使用面积缩水所可能引发的消费权益受损问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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