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合同面积误差多少正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面积误差所遵循的国家相关法规方面,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时,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应依照该约定进行处理;若合同中并无此项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那么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在此情况下,如买方请求解除合同,将不会得到支持; 其次,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了百分之三,此时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这一请求将会得到支持。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应由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予以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则应由卖方承担,其所有权归属买方;反之,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及其相应利息应由卖方退还给买方,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卖方需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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