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被欺诈没证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遭遇欺诈行为即便缺乏确凿证据支持,亦可实行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进行举报的途径。在公安机关接受举报并开展立案侦查之后,公安干警通过搜集相关证据或许能更为高效地解决问题。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发现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便享有权利且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举报。对于诈骗案件而言,立案抓捕犯罪分子需满足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构成了犯罪,这一犯罪事实已经客观存在,并非主观臆断; 其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予以刑罚惩处。若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者,同样不应当立案; 最后,必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明文规定属于自身管辖的案件,未经法律授权,不得擅自对不属于自身管辖的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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