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效力的诠释,若购房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定金理当全额退还给当事人。协议细则部分,若发现协议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形,当事人有权在签署协议之日起的一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一旦协议被撤销,则定金应当全额归还予当事人。关于违约事宜的处置对策,假定购买方违反了相关规定,其将无权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出售方出现违约现象,例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签约手续或者擅自更改合同中的重要条款,那么出售方必须以双倍金额返还定金。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倘若买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那么定金应当全额退还给当事人。
最后,关于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开发商所提供的证件不全、强制搭售其他商品、违规收取费用以及进行虚假宣传等,购房者均可依法要求退还定金。 此外,若买卖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样有可能达成退还定金的协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定金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况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定金应当返还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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