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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省住房交房延期时间标准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非不可抗力的特定原因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的交付,那么除此以外的所有状况都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施加适当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将按期交房这一承诺兑现,那么他们就须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这一标准付清违约金给业主们;假如逾期天数长达六十日以上,业主们便有权利单方面宣布终止购房协议,在此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在收到业主发出的解约通知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全额退还业主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还需额外支付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作为赔偿。
然而,无论业主最终选择解除购房协议还是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他们都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每天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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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5: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