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的赔偿责任划分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归还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收益,同时,您还有权要求开发商对此进行赔偿,包括对您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和未来可能产生的预期利益损失等方面进行赔偿。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导致您购买商品房的目的无法达成的,您作为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与开发商签署的买卖合同,并要求他们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同时赔偿您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并且,您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1)在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没有向您披露其已经将该房屋抵押给了第三方的事实;(2)在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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