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斜签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凡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买卖双方所签订之房屋预售合同均具有明确而稳定的法律约束力。可是,假设开放商在销售环节过程中尚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话,那么他们与购房者签署的认购书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这样的状况下,假如开发商能在购房者提起诉讼前顺利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份认购书便可以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另外,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必须具备基本的书写能力,同时在合同中的意思表示亦须出自于自愿并真实可靠。 最后,合同条款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且满足法定的格式规范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