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延期交房免责协议是否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将必须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金额的情况下,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而当双方未就违约金事宜作出具体约定时,违约方需依据自身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整和增加;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过多,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合理的削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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